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磋商邀请公告
2023-06-16 09:04:00 来源:
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郴州市文体中心配套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委托代理编号:HNAT2023-CZ-039)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委托代理编号:HNAT2023-CZ-039
2、项目名称:郴州市文体中心配套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零肆万元整(¥1040000.00)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他服务业
5、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7、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þ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2 %;
¨履约保证金:成交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项目标的及预算:
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 数量 | 合计(元) |
1 | 郴州市文体中心配套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 ¥1040000.00 | 1项 | ¥1040000.00 |
备注:
1、预算审核费最高限价:按照湘价服〔2009〕81号标准费率的50%,只计基本服务费,不计审核费用。
2、结算审核费:
2.1 基本收费的最高限价:按照湘价服〔2009〕81号标准费率的50%;
2.2 核减部分收费的最高限价:按照湘价服〔2009〕81号标准费率的50%。
3、过程跟踪服务最高限价:不得超过2.1‰(千分之二点一)。
4、结算方式:按成交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按实结算,但总结算金额不得超过104万。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采购。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满足以下条件:
1、要求直接参与磋商活动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则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要求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
4、要求供应商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
5、根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9]11号要求,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湖南”网站(https://credit.fgw.hunan.gov.cn/)、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和“信用郴州”网站(xycz.czs.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提供自查截图加盖公章)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方式
1、按本磋商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三套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原件的除外),请于2023年06月16 日至2023年06月25 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03时至05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到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西路冯家小区综合楼6楼)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2、所要求提交的资质证件及材料要求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提交相关监督部门予以处理。
五、响应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响应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3年06月27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西路冯家小区综合楼6楼)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或不按要求递交电子文件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2、交纳方式: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递交,从各供应商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并到账如下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开户行:郴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岭支行
账号:8201 3350 0015 82763
3、交纳时间:2023年06月26 日17:00时前(含17:00),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并未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采购活动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七、发布公告媒介
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八、确认
你单位收到磋商文件后,请于2023年06月26 日17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若未收到你方书面确认,将视为你方已放弃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蹉商采购活动。
九、质疑
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磋商文件或者在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提出。
十、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一、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志雁、余泽众
电 话:0735-2353607
地 址: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城投大厦二号栋11楼
委托代理机构:湖南安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龚丽英
电 话:0735-2862256
地 址:郴州市北湖区骆仙西路冯家小区综合楼六楼
邮 箱:524609167@qq.com
附件:/uploadfile/2023/0616/2023061604060648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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