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郴投集团召开2024年新春见面会
- 郴投集团慰问驻村帮扶工作队
- 郴投集团赴市廉政警示教育中心开展警示教育
- 早谋划,早部署 | 郴投集团调度2024年经营指标工作
- 郴投集团召开旅发大会总结表彰暨旅发项目运营推进会
- 旅发表彰!郴投集团及4家子公司、16名个人榜上有名!
- 奋战四季度 决胜全年度 | 郴投集团召开2023年三季度生产经营例会
- 认真践行“浦江经验”:郴投集团开展为民办实事下访活动
- “武装守押二十载,砥砺奋进新征程”——郴投集团保安公司2023年演练汇报会取得圆满成功
- 郴投集团召开靠企吃企问题等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
- 郴投集团召开2022年度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述职评议会议
- 王瑰曙调研市文体中心配套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潘郴华调研市文体中心配套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郴投集团党委班子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
- 郴投集团与中国市政华北设计院开展片区开发项目合作洽谈
- 郴州市五条精品线路及出入口提质改造项目全面开工
- 郴投集团召开旅发大会重点观摩项目调度会
- 郴投集团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14次(扩大)学习暨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宣讲报告会
- 潘郴华在金贵银业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
- 郴投集团召开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
郴投集团所属资产新能源项目招商公告
2024-02-23 10:55:35 来源:
按照诚实守信、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就郴投集团所属资产新能源开发项目进行公开合作招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项目名称: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投集团)所属资产新能源项目。
(二)项目业主单位: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城市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市运营公司)。
(三)招商目的:通过公开招商确定新能源项目投资运营合作方及合资公司意向合作方。
(四)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亿元。(具体以项目概算为准)。
(五)合作年限:合同签订日起20年。
(六)在郴投集团所属资产新能源项目建设运营合作期间,如条件成熟,再合作成立合资公司开拓市场,原该项目部资产、资源、技术等并入新成立合资公司。
二、开发模式、合作内容
落实国家政策,促进郴投集团改革转型,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和完善,降低污染排放,保护生态环境,推进绿色交通出行的需要,利用郴投集团所属自有资产资源、场地等闲置资源,拟面向社会选择新能源开发优质商,共同推进郴投集团新能源项目建设与后期运营工作,拟合作具体如下:
(一)招商合作的内容:技术转让;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站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环保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境保护监测;固体废物治理;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二)城市运营公司为该项目招商合作的主体,该项目部独立负责运营及管理,城市运营有限公司负责有权对社会合作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城市运营公司提供郴投集团现有未开发资产、资源及场地。城市运营公司在合资公司占股或分红51%及以上。
(四)社会合作方负责储能、充电桩等设施设备建设,及设施设备更新和技术服务。
(五)双方按以上要求提供的资产资源、设施设备、技术、建设等费用后,运营费用由合作项目部或合资公司承担,如前期运营收益不能覆盖运营成本,则按双方占股比例注入启动资金,确保项目正常运转。
(六)拓展不属于郴投集团所属的资产资源场地租赁所需费用,则作为运营费用由合资公司承担。
(七)如果项目选址因建设规划需要,不能继续作为停车场地使用,社会合作方须积极配合拆除已安装的储能、充电桩设施设备及相关其配套设施。
(八)社会合作方建设用储能、充电桩等设备必须保证为最新产品,不得使用拆卸后重新安装产品。
(九)在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城市运营公司大力积极支持合作。
三、合作招商企业引入条件
(一)合作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二)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为招商公告期内)。
(三)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查询时间为招商公告期内)。
(四)具有类似新能源项目建设业绩(类似新能源业绩是指投资2亿元以上的新能源项目)。
(五)合作企业(含其母公司)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科研能力是指有新能源类重点实验室等)。
(六)合作企业或其集团母公司须是省属国有企业或中央管理企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商。
四、招商资料获取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4年02月23日2024年 03月01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二)获取地点: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郴州市南岭大道107国道住宅小区5栋201室)。
(三)获取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获取招商文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本招商公告第三条合作招商企业引入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
五、确定中选合作企业办法
(一)按照招商公告要求并提交响应文件的竞商企只有一家的,经审核合格后确定为中选合作企业。
(二)按照招商公告要求报名并提交响应文件的竞商企业有两家及以上的,通过综合评选的方式确定本项目中选合作企业。
(三)招商评选时间及地点2024年 03月 14日上午 10:00郴州市南岭大道107国道住宅小区3栋2单元204室。
(四)评选结果将在公告发布媒介进行公示,公示期1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确定本项目最终中选合作企业并发布中选通知书。
六、联系方式
招商主体: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城市运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13973531810
招商代理: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郴州市南岭大道107国道住宅小区5栋201室
联系人:陈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735-8888133
七、发布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网站上发布。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郴投集团人才引进公示公告
下一篇: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