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开发公司综合办公楼招租方案
2019-08-08 15:37:14   来源:   

公司办公地址已于2019年4月1日整体搬迁至郴县路郴投大厦10楼,对腾空的飞虹路办公楼经公司党总支委员会研究决定:对闲置的办公楼采取对外公开招租,即确保资产安全,又能为公司增加经济收入。根据集团公司《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二年)》通知(郴投集团发﹝2019﹞3号)文件精神,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房产基本情况:

1.第一处房产位置:飞虹路30#院内壹号楼。二层至六层整体现状出租,建筑面积1294㎡。水电齐全,每层楼有二间公共卫生间,院内可停放车辆。

2.第二处房产位置与上同,院内叁号楼。共两层,整体现状出租,建筑面积476㎡,砖混结构,空房带水电、空调。

二、招租方式

两处房产整体打包采取对外公开招租,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中介机构,如在市公共交易中心或郴州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招租,按照综合得分高者或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两处房产同时挂网,整体租赁者优先。

三、招租底价

根据对周边同类租赁房产询价和参照原租赁价格,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20元/月计算租金,租金标准按每两年递增5%;水费、电费按表数每月实缴;物业服务费按 3 元/㎡·月,另签订物管合同;免租期为前三个月装修期。

投标保证金

    按中介机构的规定交纳,中标后转作履约保证金,如未中标,按规定无息退还。

     

    五、出租年限

    租赁期限为8年。

    六、出租用途

    教育培训机构、办公或写字楼等合法经营行业和项目均可。

    七、签订合同

    竞得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成交确认书和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签订租赁合同,签约前交纳履约保证金(6个月租金)。

    八、续签合同

    原承租人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租金标准在原租赁合同最后一年度租金标准的基础上每两年递增5%。

    九、竞租人资格

    竞租人应是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备履行租赁合同的能力和条件。

    十、其他事项

    1.上述房产通过招租只有一个报名者时,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可采取协议租赁方式,以不低于底价的标准与报名者签订租约,无人报名参加竞租的,按原招租底价第二次发布信息,若公告期满仍无人报名,管理实施主体自行招租,按双方协商价作招租底价,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

    2.此方案未涉及到的事项均严格按照《郴州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二年)》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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